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5-10-18 09:21:11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xxx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本人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20xx级 3班

  承诺人(签字):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亲爱的同学们:

值此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之际,为了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号召全体同学郑重承诺:

一、认真复习,科学备考。合理规划考前复习时间,有计划、有效率地复习各科目的学习内容。

二、律己慎独,防微杜渐。不可心存侥幸,务必胸怀坦荡。明辨是非,杜绝一切投机取巧、违规乱纪的不良思想,弘扬诚信正义。

四、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请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查询并清楚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2、按照要求携带好个人证件,手机、通讯设备、有储存功能或信息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等物品不带入考场;

3、考试中不与他人交头接耳或互打暗号、手势,不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

4、不传递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物品;

5、听从监考老师指令,按规定时间在试卷指定位置书写个人信息和试题答案,不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或故意损坏。

请大家认真阅读学校相关考试规定,知晓《学生手册》中对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认定及相关处分。

诚信考试,诚实做人,做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

我是参加20xx年xx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xx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xx大学20xx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须知》、《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已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条件。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无法被录取,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2、保证报名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的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规、违纪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5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 ……此处隐藏1473个字…… 友善)

为将自已塑造成诚实守信的新时代青少年,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他人监督。

  承诺人:

班 级:

  日 期: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2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3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12月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4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考试;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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