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工作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工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工作协议书1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签字栏: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协议书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 ……此处隐藏3624个字……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协议书7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所签本安全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与主体合同同时签订,并且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乙方提供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乙方资质证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预案等复印件存档。
2、受乙方的请求,协助乙方做好入场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内容是甲方的厂规厂纪、危险源点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等。
3、介绍承包项目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受乙方的请求,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一次性电源设施。
4、甲方借、租或提供给乙方的机具、电气设备、工具,双方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5、按规定程序监督乙方办理动火、断路、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6、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7、根据厂(场)规、厂(场)纪中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必要时,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厂(场)规、厂(场)纪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教育和处罚。
2、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接受甲方审核。
3、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将名单报送甲方。
4、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报送甲方。上岗作业必须持证,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在开工前,要制订施工作业方案,安排作业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作业方案报送甲方。
6、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应对进厂(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在施工作业中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员工入厂(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8、应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
9、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不得私自损坏甲方所提供的作业场所及各类设备、工具的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同时采取其它方式的安全措施予以弥补,在施工结束后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之完好。
12、容器内、高处、起重、动土、临时用电、禁火区动火等特殊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向甲方申请办理许可证,制订并落实安保措施。作业中设专人现场监护。
1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14、产生的垃圾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机动车辆在场(厂)院内行驶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慢速行驶,禁火区内行驶必须戴防火帽。
16、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安全协议书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甲方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以上协议于 年 月 日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盖章): 乙方单位公章(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施工、承包作业项目: 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主体合同编号: 乙方安全资质证号码:
注: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安环部备案一份。其它未尽事项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据相关法律解决。
安全工作协议书8甲方:太原市虎林石墙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太原市虎林石墙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