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飘》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1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小姐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小姐,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飘》读后感2《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此处隐藏17356个字……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了。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了。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了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了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了,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了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了。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了。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了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了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了,艾希礼走了,瑞德走了,邦尼和媚兰也都死了。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了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小说《飘》都是爱情长篇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了呀!可小说《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小说《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了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了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小说《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小说《飘》是历史上最棒的长篇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了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了许多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了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飘》读后感15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